客家人的独特风俗在自然之中寻找家谱中的相互称呼
在客家人的独特风俗中,修家谱是一项重要的传统活动。每个人都以各地开基始祖为一世祖来修家谱,而家谱中最少不能低于18代的详细资料,这是以在世最大字辈的人前面十八代为基础修家的先例,超过十八代的则以同一字辈的各房分出自己的谱系。因此,在修家谱时,每个地方都应该以十八代先祖作为基础来分出自己的家族史,这样既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也方便大家了解自己十八代前的先祖来源。
原来定婚时,还需查阅双方家庭的完整记录,一般要查男女双方的十八代,以了解对方家族的风俗习惯、品行和遗传疾病等方面的情况。而所谓“祖宗十八代”,指的是上下九代中的所有亲属成员。
在客家的文化中,对亲属有着非常明确和系统化的一套称呼体系。对于直系亲属而言,父系包括曾曾祖父、曾祖父、父亲;母系包括曾外婆、外婆母亲。而孙子和孙女通常被称作孙,按照性别区分。如果孙子的性别不确定,则可以用一个不分性别的话语去称呼他们。此外,还有玄孙这一层次,即第四子代。
旁系亲属则更加复杂,它们根据血缘关系不同而有不同的称呼,如伯(父亲的大哥)、叔(父亲的小哥)、姑(父亲的小妹)等。在姻親之間,有丈夫、媳妇、大爷、大媽以及岳父岳母等稱謂,這些稱謂是在家庭關係中互相對待的一種尊敬方式。
除了这些基本称呼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称谓,如嫂子对兄长妻子的称呼,弟妹对弟媳或姐夫或妹夫的称呼,以及妯娌与连襟之间互相间使用的地位相同或合并使用的地位相同名字。在兄弟姐妹之间也有胞兄、胞弟这样的近亲关系,以及堂兄弟姊妹这种远亲关系,而房兄弟姊妹则是同一次祖父母后裔,但不同堂号的人们,他们之间虽然不是血缘最近,但是属于同一本家谱,因此也算得上是族人。
最后,对于自家人来说,他们已经认清了自己的姓氏,并且进入当地的一个家族图表中,有自己在当地的地位,可以被视作“自家人”。然而,对于那些没有加入任何一个当地图表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愿意参加当地的一个姓氏图表,只要他们同时拥有相同姓氏,那么他们就只能被视作“同姓人”。只有那些愿意参与到家族事务并且实际加入到某个当地姓氏图表中的人才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